法律与附例

塔州《2026 年分契产权修正法案》草案:法人团体和业主要面对哪些变化

塔斯马尼亚州正就《1998 年分契产权法》的首次大幅改写征求意见。法案草案要求每个分契方案都有管理声明和五年维护计划,并引入代理投票上限、可调整的法定人数、7 天内查阅记录的权利,以及适用于小型开发项目的简化规则。本文介绍咨询文件的实际内容、哪些细节还留给条例,以及如何在 2026 年 10 月 25 日截止前提交意见。

· 12 分钟阅读

本文目录业主速读
  1. 业主速读
  2. 塔州为什么要改写这部法律
  3. 两级监管
  4. 每个方案都要有管理声明
  5. 更清楚的公共财产定义
  6. 单元权益
  7. 会议、法定人数和代理投票
  8. 首次周年大会
  9. 通过技术手段参会
  10. 法定人数和代理投票
  11. 记录与业主名册
  12. 查阅记录
  13. 业主名册
  14. 资金与维护
  15. 五年维护计划
  16. 信托账户与审计
  17. 分契管理人
  18. 附例与纠纷
  19. 遵守通知
  20. 内部纠纷解决
  21. 提交意见时值得提出的问题
  22. 如何提交意见
  23. 委员会现在可以做什么
  24. UnitBuddy 记录什么
  25. 资料来源与进一步阅读

业主速读

  • 塔州政府发布了《2026 年分契产权修正法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 2026 年 10 月 25 日(星期日)晚上 11:55。
  • 法案源于对(Strata Titles Act 1998)的检讨,检讨从 2020 年的讨论文件开始。土地产权办公室(Land Titles Office)计划在 2026 年 11 月下旬把修订后的法案提交议会。
  • 每个分契方案都需要一份登记的管理声明(management statement),每年检讨一次。现有方案有 12 个月时间提交。
  • 每个法人团体(body corporate)都需要一份五年维护计划,每 12 个月检讨一次,还要开设信托账户,分设行政基金和维护基金,并把经审计的账目提交周年大会。
  • 会议方面:法定人数可在 25% 至 50% 之间设定,流会后的延期规则固定下来,代理投票设上限,业主有权通过技术手段参会。
  • 业主、抵押权人和较长期的租客可以书面申请,7 天内查阅法人团体记录。业主在所有权、租约或抵押权人变动后,须在 14 天内通知法人团体。
  • 住宅单元不超过四个、且没有共用墙壁、地板或天花板的方案,将适用另一套较宽松的条例。这套条例仍在起草中。

塔州为什么要改写这部法律

信息文件用数字说明了 1998 年以来塔州分契的变化。目前全州有 42,545 个分契产权,约占全部产权的 11%,分布在 11,598 个开发项目中,规模从两个单元到 255 个单元不等。84% 的开发项目只有两到四个单元,最常见的是两个单元。

这个数字解释了法案的很多设计。同一套规则既要管朗塞斯顿两套共用车道的单元房,也要管霍巴特一栋 200 个单元的公寓楼。公园与遗产部长 Nick Duigan 在宣布咨询时说,“一刀切的做法已不再合适”(媒体通稿,经 Mirage News 转载,2026 年 9 月 12 日)。政府也把这次改革与增加住房供应、推动中高密度开发联系起来。

土地产权办公室表示,检讨分三批推进。2026 年的法案草案落实了 2020 年讨论文件和咨询反馈报告中的部分建议。信息文件把法案归纳为 13 项。下文以法案条文本身为准,因为法案和信息文件有几处并不一致。

两级监管

法案改写了第 159 条的条例制定权,让条例可以对不同类别或类型的分契方案作不同规定。新增的第 147A 条允许条例豁免某个方案或某类方案,不适用法律的部分条文,并可附加条件或替代要求。

计划中有两套条例。一套普遍适用。另一套适用于小型开发项目(smaller developments),信息文件的描述是:住宅单元不超过四个,且没有共用墙壁、地板或天花板的方案。用于长租或短租的单元也算住宅单元。

信息文件说,小型开发项目的条例正在考虑以下内容:

  • 业主协议(owner's agreement)。决定以全体业主签署的书面协议作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完成。这将是法人团体作决定的唯一方式。
  • 保险。法人团体为公共财产投保公众责任险。楼宇本身可以由各业主自行投保,也可以由法人团体投保。
  • 会议。开发商召开首次会议后,不再要求开会频率或议程;业主如果开会,也不需要做会议记录。
  • 不需要业主名册。
  • 分摊费用和偿债基金(sinking fund)通过业主协议处理。选择设立偿债基金的方案,仍须至少每 15 个月开一次会。
  • 如果每位业主自行维护自己单元上的建筑,而围栏、车道等共用设施由业主协议处理,就不需要维护计划。
  • 纠纷直接交给产权登记官(Recorder of Titles),不需要先走内部纠纷解决程序。

要注意这个定义。84% 这个数字涵盖所有两到四个单元的开发项目,但按上述描述,小型开发项目规则只适用于没有共用墙壁、地板或天花板的方案。四个相连单元组成的楼,或两栋共用隔墙的联排屋,看来仍要适用一般规则:管理声明、维护计划、信托账户、审计,一样不少。这些条例会另行咨询,所以现在就值得提出这个问题。

每个方案都要有管理声明

目前,只有分期开发方案(staged development scheme)和社区开发方案(community development scheme)需要披露声明或管理声明。法案新增第 5A 部分,把管理声明扩大到所有方案。

根据新的第 70A 条,管理声明必须包括:

  • 土地和楼宇的描述,以及地点名称和地址
  • 法人团体的资料及其组织文件,包括附例(by-laws)
  • 单元权益(unit entitlement)表和任何特别单元权益,以及分配依据
  • 向业主征收的分摊费用及计算方法
  • 明确标示公共财产(common property)及其允许用途
  • 服务设施(service infrastructure)的信息
  • 维护计划
  • 条例规定的其他内容

各项期限:

义务法案草案中的期限
现有方案提交管理声明生效后 12 个月内(第 160B 条)
分期或社区开发方案完工开发商须在完工后 20 个工作日内申请登记,原披露声明随即撤销(第 70B 条)
年度检讨至少每 12 个月一次(第 70C 条)
检讨后修改或替换检讨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普通决议通过(第 70C、70D 条)
登记修改后的声明决议后 3 个月内;登记前不生效(第 70D 条)

未提交或未检讨的,最高罚款 50 个罚款单位。塔州罚款单位 2025–26 年度为 205 澳元,每年 7 月调整,所以最高罚款超过 1 万澳元。

新的第 149A 条还规定了优先次序:分契图(strata plan)、管理声明和维护计划互相冲突时,以分契图为准,其次是管理声明,最后是维护计划。

对旧楼的委员会来说,准备第一份管理声明可能是整部法案里最大的一项工作。需要把附例、单元权益、征费依据、公共财产描述和维护计划整理到一起,并做成产权登记官愿意登记的格式。

更清楚的公共财产定义

一根水管、一段排水沟或一扇窗户到底属于单元还是法人团体,各地都经常为此争执。法案把公共财产的规定集中到新的第 1A 部分。

根据新的第 3A 条,公共财产包括:方案内所有不在单元边界内的土地、法人团体管理的其他财产、屋顶属于公共财产时附在屋顶上的排水沟,以及服务设施。位于单元内、只为该单元服务的服务设施,只有在它处于该单元与另一单元或公共财产之间的边界结构内时,才算公共财产。

第 3B 条要求开发商在图则上清楚标示公共财产,并考虑单元的用途和开发类型。

信息文件列出了一般条例可能要求新分契图回答的问题,例如:楼宇外墙油漆是否属于公共财产;外墙覆层(cladding)是否属于公共财产、登记时是什么类型;边界划到墙中线时,门窗属于单元还是公共财产;哪些车位属于哪个单元,哪些是访客车位。这些只是提议,主要帮助的是新方案,而不是现有方案。

有两项相关修改会影响现有方案:

  • 专用权附例(exclusive use by-laws,第 94 条)需要一致决议(unanimous resolution),而不是普通决议。除非附例另有规定,取得公共财产专用权的业主要负责维护和修理那部分财产,法人团体则免除这项义务。
  • 根据第 19 条申请修改分契图,同样需要一致决议。

单元权益

现行法律已经要求单元权益按“公平合理的基础”确定。修改后的第 16 条和第 124 条列出了可考虑的因素:方案的规模、性质和结构;单元的大小和特点;公共财产的范围以及各单元的使用情况;确定权益时各单元的市场价值差异;以及条例规定的其他因素。产权登记官决定是否重新分配权益时,也可以使用这些因素。特别单元权益的用途改由条例规定,法人团体也可以自行增加用途。

会议、法定人数和代理投票

首次周年大会

现行法律已经要求开发商在分契图登记后三个月内,或售出一半单元时(以较早者为准),召开首次周年大会(AGM)。修改后的第 75 条列出了这次会议必须处理的事项:选举委员会或委任管理人、保险、分摊费用、附例、是否委任审计师,以及今后会议和投票的方式。开发商必须在会上出示保险单。如果开发商不召开,任何成员都可以发出 7 天书面通知召开。

2006 年 1 月 1 日前登记的方案从来不受开发商这项义务约束。过渡条款允许任何业主召开首次周年大会。信息文件说得更进一步:从未开过首次大会的现有方案,必须在六个月内召开。但在公布的法案草案过渡条款中,看不到这项义务。

秘书必须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并在任何成员要求时提供查阅。

通过技术手段参会

新的第 75A 条允许法人团体让成员和代理人通过技术手段参会,条件是该技术能让他们即时听到并参与讨论,而且附例授权使用。如果某位成员不这样就无法参会,法人团体必须允许。如果法人团体无理拒绝制定允许某种技术的附例,成员可以向产权登记官申请,由登记官制定该附例。业主也可以指定电子邮箱接收通知。

法定人数和代理投票

规则法案草案
默认法定人数成员的 50%,亲自出席或由代理出席(第 77A 条)
附例设定的法定人数25% 至 50% 之间
两单元方案两个单元都必须有人代表
30 分钟后仍不足法定人数延期到 7 天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会后一天内书面通知全体成员
延期会议仍不足法定人数亲自或由代理出席的人即构成法定人数
代理上限:20 个单元或以下每人一份代理
代理上限:超过 20 个单元不超过单元总数的 5%
超出代理上限此人所投的票无效,须重新表决

成员如果认为附例设定的法定人数不合适,可以向产权登记官申请救济。委任代理的业主如果亲自就某事项投票,代理人就不能就该事项投票。我们的代理投票指南解释了其他州为什么也设有类似上限。

记录与业主名册

查阅记录

根据新的第 88A 条,“合资格人士”可以书面要求查阅或复印法人团体的记录。合资格人士包括业主、登记抵押权人、遗产代理人等个人代表、租期六个月或以上的租客,以及获他们书面授权的人。法人团体必须在 7 天内回应,否则最高罚款 20 个罚款单位(超过 4,000 澳元)。

如果要求无理纠缠或重复、涉及第三方保密信息或法律意见,或者会造成“不合理的行政负担”,法人团体可以拒绝。记录如何保存、如何查阅、可以收多少费用,将由条例规定。

信息文件说,这些条例可能要求大部分记录(财务报表、会议记录、往来信件和合同)至少保存七年,代理委托书和选票保存 12 个月。只要可随时查阅、安全并有备份,电子记录也可以。

业主名册

第 88B 条要求每个法人团体保存一份名册(roll)。每个单元要记录:业主姓名、紧急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已通知的住户;租约期限、租客和出租代理的资料;抵押权人;单元的保险单号、保险公司和到期日;单元权益;以及业主是否同意以电子方式接收通知。名册还要列出主席、秘书、司库和任何分契管理人。

业主姓名或地址、所有权、抵押权人变更,或者出现六个月或以上的新住户,须在 14 天内通知法人团体。法人团体须在 14 天内登记。业主、抵押权人和他们的代表可以说明理由,要求获取名册信息,并在 7 天内得到。关于保存名册和业主通知义务的罪行,在生效后的头 12 个月不适用。

资金与维护

五年维护计划

第 83A 条要求每个法人团体制定一份涵盖五年的维护计划,列出预计在此期间需要非例行维护、修理、更新或更换的公共财产,以及估计费用,并且每 12 个月检讨一次。除非条例豁免,这适用于所有方案,包括有相连建筑的小型方案。

如果你们的楼宇从来没有为屋顶、电梯或外墙油漆估算过费用,可以先看看我们的文章《什么是健康的资本工程基金?》,虽然它主要参考其他州的规则。

信托账户与审计

第 83B 条要求每个法人团体:

  • 在认可存款机构开设信托账户,所有款项都存入该账户
  • 在账户内分设行政基金和维护基金
  • 妥善记录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
  • 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审计账目
  • 把经审计的账目,连同维护计划中下一年度的预计支出,提交给下一次周年大会
  • 应任何成员要求,提供当前账目供查阅

每项义务最高罚款 20 个罚款单位,生效后的头 12 个月都不适用。对一个 6 个或 10 个单元的方案来说,每年审计是一笔实际开支。除非条例设定门槛或豁免,这将适用于小型开发项目之外的所有方案。

分契管理人

塔州没有分契管理人(strata manager)牌照制度,法案也没有改变这一点。信息文件把这次修改称为“第一步”:第 80 条将要求以书面形式委任管理人,并写明条例规定的事项。

信息文件说,条例可能要求合同包括:管理人的名称和 ABN 或 ACN、起止日期、职责、付费方式、管理人操作哪个账户、书面报告、利益冲突的申报和管理、终止合同的理由和程序,以及管理人持有规定额度专业责任保险的保证。如果委员会一直只靠一封委任信和一张旧收费表,这份清单现在就很有用。我们关于各州分契管理人资质的文章显示了塔州与其他州的差距。

附例与纠纷

遵守通知

现行法律下,法人团体须给予至少 30 天时间纠正附例违规。新的第 95 条把通知变成强制性:如果法人团体合理相信业主或住户违反了附例,必须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停止违规,并在至少 30 天内纠正。

根据第 95A 条,与邻居有纠纷的业主或住户,可以要求法人团体向对方发出遵守通知(compliance notice)。他们必须先合理尝试与邻居自行解决。法人团体如果发出通知,必须在 14 天内告知提出要求的人。如果法人团体拒绝,此人可以向产权登记官申请救济。

第 93B 条要求法人团体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确保每位业主和住户都知道附例内容、附例的修改,以及他们在法律下的权利和义务。第 133 条规定,租客违反附例产生的罚款,业主与租客承担连带责任;访客违反附例产生的罚款,业主与访客承担连带责任。

内部纠纷解决

法人团体可以在附例中设立内部纠纷解决程序(第 93A 条)。如果设有这一程序,投诉人在向产权登记官申请前,必须合理尝试使用,申请时还要说明尝试过什么。以下情况不受这项要求限制:对方不愿参与或联系不上;事情紧急或严重;存在紧急的健康和安全风险;有书面证据证明违反附例且之前已警告过;或者过去六个月内已经过外部调解。

可以申请救济的人包括法人团体、成员、住户、抵押权人、个人代表,以及产权登记官认为有足够利益关系的任何人。

提交意见时值得提出的问题

现在正是这些细节还能修改的时候。根据咨询文件,以下是业主和委员会可能想发表意见的地方。这些是开放性问题,不是批评。

  1. 谁算小型开发项目。 有共用墙壁的小型方案,例如双拼屋和四单元楼,是否也应适用较宽松的规则,或者至少豁免每年审计和完整的维护计划?
  2. 中型方案的合规成本。 对于没有分契管理人、5 到 20 个单元的方案,信托账户、每年审计、五年维护计划和每年检讨的管理声明加起来负担不小。条例可以设定门槛或分级要求。
  3. 信息文件与法案的差异。 信息文件提到修改后的管理声明须在 20 个工作日内登记、名册须在六个月内建立、旧方案须在六个月内召开首次大会。法案草案写的是三个月、12 个月宽限期,以及只赋予业主召开会议的权力。提交意见时可以询问哪一种才是本意。
  4. 小型方案的代理上限。 20 个单元或以下的方案每人只能持一份代理,可以防止有人大量收集代理票。但在很多业主住在外州的楼宇,凑够法定人数可能更难,虽然远程参会和延期规则有所帮助。
  5. 查阅记录的例外。 “不合理的行政负担”范围很宽,费用又要由条例决定。业主可能希望两者都有限制。
  6. 分契管理人标准。 规定合同条款的书面合同是个开始。有人可能主张实行牌照制度、为管理人设立信托账户规则,或者把专业责任保险写进法律,而不只写进合同。
  7. 留给条例的内容。 分契图要求、记录、收费、技术手段、管理人合同,以及整个小型开发项目制度,都放在尚未公布的条例里。提交意见时可以要求在法案通过前先公布条例草案。

如何提交意见

意见须在 2026 年 10 月 25 日晚上 11:55 前送达。

  • 电子邮件: star@nre.tas.gov.au
  • 邮寄: Land Titles Office, Department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Tasmania, Hobart TAS 7001。咨询网页写的是 GPO Box 541,信息文件写的是 PO Box 541。截止日期这么近,用电子邮件更稳妥。

部门希望意见用浅白的英文撰写,最好是 Word 文件。除非你另行要求,你的姓名或机构名称会被公布;除非你清楚标明哪些部分保密并说明理由,内容也会公开。意见还可能根据《2009 年信息权利法》(Right to Information Act 2009)被公开。动笔前请先读法案草案和信息文件。一份引用具体条文编号的简短意见,比一份笼统的长篇意见对部门更有用。

部门公布的时间表:

时间阶段
2026 年 9 月 12 日至 10 月 25 日公开咨询
2026 年 10 月下旬至 11 月上旬审阅意见
2026 年 11 月修订法案草案
2026 年 11 月下旬提交议会

各条文的生效日期将另行宣告,其中几项在生效后还有 12 个月宽限期。在修改生效前,土地产权办公室的 小册子仍是了解现行法律的参考资料。

委员会现在可以做什么

法案要求法人团体做的,大多是一栋管理良好的楼宇本来就该有的书面记录。提早开始,工作量可以分摊开来。

  1. 找出分契图、附例和单元权益表,确认与土地产权办公室登记的版本一致。这些是将来管理声明的核心内容。
  2. 开始建立名册。收集每位业主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租约和抵押权人信息,以及单元保险资料,并取得以电子邮件接收通知的书面同意。
  3. 列出未来五年需要大修的公共财产项目和大致费用。这就是第一份维护计划。
  4. 查清法人团体的钱存在哪里。如果征费存进某位业主的私人账户,这种做法需要改变。
  5. 如果聘用了分契管理人,确认委任是书面的,并涵盖期限、费用、职责、报告、利益冲突和保险。
  6. 以法人团体名义开设一个电子邮箱,用于往来信件和保存记录。
  7. 考虑是否需要降低法定人数的附例、允许远程参会的附例,或内部纠纷解决程序。新规则生效后,这些都需要按新规则通过。

UnitBuddy 记录什么

UnitBuddy 把楼宇的名册、文件、合同、会议记录和维护计划集中在一处。业主可以自行更新联系方式、租约和保险资料。查阅记录的请求会记下收到日期,方便在 7 天内回应。维护项目可以整理成带费用和检讨日期的五年计划,年度检讨时可以直接在周年大会上展示。


这份法案草案是塔州分契法律自 1998 年以来最大的改动。对大多数业主来说,实际影响是法人团体的文书工作增加,业主能得到的信息也更多。小型方案要承担多少,取决于尚未公布的条例。如果你想表达意见,截止日期是 2026 年 10 月 25 日。

资料来源与进一步阅读

把业主法团的档案放在委员会和经理都能打开的同一处。 产品功能、价格,或申请导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