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
用 AI 处理分契纠纷:NCAT、VCAT 与虚假法律风险
澳大利亚人正使用 ChatGPT 等 AI 工具准备仲裁庭案件。这种帮助便宜又即时,但虚构的法律依据、被改写的证据、隐私泄露和冗长陈词,都可能毁掉一项原本理据充分的分契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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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现有证据能说明到什么程度本文目录
- 现有证据能说明到什么程度
- 为什么分契纠纷尤其容易让人求助于 AI
- 澳大利亚仲裁庭已经出了哪些问题
- NCAT:AI 辅助陈词的证明力被降低
- NCAT:“改善”陈述可能改变证据
- VCAT:关于围栏高度的 Gemini 回答没有证据价值
- QCAT:核查 AI 幻觉会浪费公共资源
- 新州上诉法院:文字更多,帮助更少
- NCAT、VCAT 与 QCAT 的规则并不相同
- 聊天机器人毁掉一宗有理分契案件的七种方式
- 1. 它选错法律入口
- 2. 它提供像法律的文字,而不是法律
- 3. 它混淆证据与论证
- 4. 它泄露他人的信息
- 5. 它把真正有用的重点埋起来
- 6. 它在聆讯前就激化争议
- 7. 它制造虚假的确定感
- 实用的红黄绿灯指南
- 如何核查 AI 辅助准备的仲裁庭文件
- 如果你已经递交了 AI 协助撰写的材料
- 把 AI 当作整理工具,而不是事实与法律的来源
- 资料来源与延伸阅读
最危险的 ChatGPT 回答,往往是看起来最专业的那一个。它会说出一部听来正确的法律、给出条文编号、解释法律检验标准,再引用一宗有法官姓名、年份和段落编号的案件。
一名为漏水、附例违规或查阅记录追了几个月的业主,可能直接把这段回答复制进信件或仲裁庭陈词,因为它终于说出了自己一直想表达的论点。
但那部法律可能属于另一个州,条文可能已经修订,案件可能表达了完全不同的意思,甚至根本不存在。
澳大利亚的法院和仲裁庭已经在处理这些后果。2025 年,新南威尔士大学(UNSW)未来法律职业中心审查了 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9 月间,87 宗有记录显示使用或误用生成式 AI 的澳大利亚法律程序。
其中 68 宗涉及自行诉讼当事人。这些案件分布于 23 个法院、仲裁庭和委员会,并在 2025 年明显增加。研究没有单独统计分契案件,但发现案件集中在当事人经常自行出庭的审理机构。阅读 UNSW 报告摘要。
到 2025 年 11 月,澳大利亚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 Stephen Gageler 已警告,法官正在变成机器生成或机器强化论点的“人工过滤器”,并称诉讼中 AI 使用的普遍程度不可持续。
他并不是说所有 AI 用途都有错,而是指出:核查责任正从生成材料的人,转移到对方当事人、仲裁庭成员和公共司法系统身上。阅读首席大法官的演讲。
现有证据能说明到什么程度
目前没有全国性公开数据,统计多少澳大利亚人会向 AI 咨询分契法律。本文查阅的公开资料,也没有按审理列表细分 NCAT 分契案件或 VCAT 业主法团案件中的 AI 使用情况。
因此,声称 ChatGPT 导致 NCAT 或 VCAT 整体积案,是不准确的。
但现有证据足以支持一个范围较窄的结论:
- AI 生成材料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澳大利亚法律程序中。
- UNSW 数据集所识别的澳大利亚案件,大多数涉及自行诉讼当事人。
- 澳大利亚仲裁庭成员已经不得不查找、核实和处理虚假或无关材料。
- 不当使用 AI 已导致延期、额外费用、材料证明力降低,并浪费法院或仲裁庭时间。
- NCAT、VCAT 和 QCAT 均已为此发布规则或指引。
这已经足够严重。并非只有当整个系统停摆时,被浪费的聆讯时间才算公共问题。
为什么分契纠纷尤其容易让人求助于 AI
仲裁庭的设立目的之一,是让普通人比在传统法院更容易使用司法程序。NCAT 表示,大多数人会自行代表,而律师也并非在每宗仲裁庭案件中都自动享有出庭权。业主可能认为,一份付费法律意见比争议本身还贵。
与此同时,分契纠纷会产生数量惊人的材料:会议记录、邮件往来、照片、附例、图则、发票、专家报告和多年的维修记录。聊天机器人承诺几秒内读完全部内容。
这类纠纷的法律环境也格外容易弄错。新州适用 Strata Schemes Management Act 2015,审理机构是 NCAT;维州适用业主法团法律,审理机构是 VCAT。
在昆州,大多数 body corporate 纠纷的第一站是 BCCM 专员办公室,而不是 QCAT。南澳的分契纠纷通常进入治安法院,而不是 SACAT。
即使在同一州,不同命令也可能有不同的申请人资格、证据要求、时限和立案前步骤。
例如,大多数 NCAT 分契申请必须先经过 NSW Fair Trading 调解,但并非全部如此。NCAT 要求申请人指明所寻求命令的法定依据,并附上正确的支持材料。
一份看似可信、却跳过调解或选错命令的 AI 回答,可能让案件在真正审理漏水、征费或附例问题之前就失败。查看 NCAT 当前的分契命令表。
仲裁庭没有高级法院那么正式,但法律仍然重要。
澳大利亚仲裁庭已经出了哪些问题
已公布的裁决显示,AI 会以多种不同方式造成问题。
NCAT:AI 辅助陈词的证明力被降低
在 Meniscus Pty Ltd ATF The Meniscus Trust v Chief Commissioner of State Revenue [2025] NSWCATAD 209 一案中,一名自行诉讼申请人告知 NCAT,其陈词使用 Google Gemini 和 ChatGPT 协助准备。
NCAT《程序指示 7》要求,使用生成式 AI 准备陈词的人必须在文件中确认:所引用的案件、法律及其他依据确实存在、内容准确且与案件相关。申请人没有这样做。
仲裁庭接纳了整套材料,但对 AI 辅助陈词赋予的权重,低于对底层原始记录的权重。阅读裁决。
对分契业主而言,真实发票、注明日期的邮件、分契图则或会议记录,可能比一页页语气笃定的法律文字更有分量。AI 可以让材料看起来很专业,却也可能让真正有用的内容更难找到。
NCAT:“改善”陈述可能改变证据
在 HFI v Commissioner of Police, NSW Police Force [2025] NSWCATAD 171 一案中,申请人表示,他们先自行起草陈述,再上传到 ChatGPT 进行改善。
NCAT 指出,其规则禁止使用生成式 AI 修改、润饰、强化、淡化或改写证人的书面证据。阅读裁决。
很多人会意外地踩到这条界线。陈词是关于证据能证明什么的论证;证人陈述则是证人本人的证据。
要求 AI 把事实叙述写得“更有说服力”,可能改变重点、加入证人原本没有的确定性,甚至写进从未被观察到的事实。
在分契纠纷中,业主描述噪音、烟雾飘入、委员会行为、进水情况或与承包商的谈话时,这一点尤其重要。纠正文法,不等于把叙述改写成更强的证据。
VCAT:关于围栏高度的 Gemini 回答没有证据价值
在 Metcalf v Hector (Civil Claims) [2025] VCAT 367 一案中,一方依赖一份已递交的 Google Gemini 搜索结果,内容涉及澳大利亚围栏的标准高度。
VCAT 认定该回答对争议没有帮助,并对这份由 Google AI 生成、未经核实、没有出处且未受质证的陈述不赋予任何权重。阅读裁决。
这是一个很有启发性的物业法例子,因为 AI 无须虚构案件,回答也可能毫无价值。关于“澳大利亚通常标准”的泛泛陈述,不能证明适用的规划规则、已登记图则的条款、某一具体结构的状况,或修复费用。
分契领域的类似问题,是询问 AI 阳台瓷砖、窗户或防水膜是否“通常属于公共财产”。回答可能描述常见模式,但实际纠纷中的责任,可能取决于已登记图则、相关法律、工程日期和性质、附例,或关于损坏来源的专家证据。
QCAT:核查 AI 幻觉会浪费公共资源
在 LJY v Occupational Therapy Board of Australia [2025] QCAT 96 一案中,一名自行诉讼申请人引用了一宗所谓的昆州上诉法院案件,但仲裁庭无法找到该案。
QCAT 认定,不存在的信息会削弱论点、降低仲裁庭对其余材料的信任,并浪费仲裁庭时间和公共资源。阅读 QCAT 当前的 AI 指引。
QCAT 随后发布了 2025 年第 10 号《实务指示》。其中警告,引用不存在的案件、法律或其他材料,可能导致延期、损害当事人的可信度,并可能引发不利费用令。阅读实务指示。
昆州业主还可能在核查任何引证之前就踩进另一个 AI 陷阱:大多数 body corporate 纠纷,应先由 Body Corporate and Community Management 专员办公室处理。
QCAT 只直接审理指定类型的纠纷;对裁定员决定的上诉,也仅限于法律问题。查看 QCAT 的 body corporate 纠纷路径。
新州上诉法院:文字更多,帮助更少
澳大利亚关于 AI 与自行诉讼最明确的警示,来自 May v Costaras [2025] NSWCA 178。
这宗物业纠纷中,被申请人使用 AI 准备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词讲稿。至少一项判例依据是虚构的;许多真实案件也与上诉几乎无关,论点还超出了法院能够公平裁决的问题范围。
法院认定,这些材料增加了案件的费用和复杂程度,却没有提供真正帮助。法院并提出,日后可能需要更积极地管理案件,以阻止 AI 生成材料不公平地加重其他当事人的负担。阅读判决及已递交陈词。
AI 就是这样拖累案件的:一个人几分钟便能生成 30 页材料,但其中每个主张都可能需要对方、律师、法官助理或仲裁庭成员逐项核查。
如果找不到所引依据,聆讯可能暂停,并要求当事人提交原文。之后可能还要递交更正陈词,对方也可能要求补偿因延期而白白产生的费用。
NCAT、VCAT 与 QCAT 的规则并不相同
使用任何 AI 工具前,应先阅读受理案件的机构当前适用的实务指示。不要假定搜索结果中的法院规则也适用于仲裁庭,也不要认为另一个州的规则“大致相同”就足够。
| 机构 | 截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的现行立场 | 实际影响 |
|---|---|---|
| NCAT | 《程序指示 7》适用于所有程序。在遵守隐私控制的前提下,AI 可协助制作时间表、索引、摘要、文件概述和陈词;不得生成或修改证人证据。专家报告内容须先获许可。AI 辅助陈词必须在正文中确认,所引依据和资料确实存在、准确且相关;该核查不能只由 AI 完成。 | 不要把证人陈述贴进 ChatGPT 要求改写。未经 NCAT 许可,不要让 AI 参与专家意见。在任何 AI 辅助陈词中加入规定的核实声明。 |
| VCAT | PNVCAT 11 适用于所有审理部门。当事人仍须为准确性负责,并应披露 AI 协助,通常是在文件首页作出声明。实务说明禁止把指定的保密、受保护、经传票取得或禁止公开的材料上传至 AI 工具。专家证人另有额外义务。 | 对照权威来源核查每项输出,并披露使用情况。不要因为聊天机器人账户有密码,就假定可以安全上传私人纠纷档案。 |
| QCAT | 《实务指示 10》要求引证准确。QCAT 面向非律师的指引指出,公共聊天机器人接受的澳大利亚法律训练有限,也可能不会检索 AustLII、Queensland Judgments 或官方法律数据库。虚假引证可能造成延误、信誉受损或费用令。 | 使用官方数据库核查法律。AI 可以帮助整理事实或改善语气,但不能作为事实与法律的权威来源。 |
应完整阅读 NCAT 说明书、VCAT 实务说明 PNVCAT 11 和 QCAT AI 专页。案件进行期间,规则也可能改变。
上诉或司法复核还可能把纠纷带到州法院,并适用另一套要求。新州最高法院《实务说明 SC Gen 23》和维州最高法院《实务说明 SC Gen 25》均设有各自的限制。
不要假定仲裁庭允许的用途,法院也一定允许。
聊天机器人毁掉一宗有理分契案件的七种方式
1. 它选错法律入口
业主可能确有合理不满,却申请了仲裁庭无权作出的命令、依据了错误条文,或漏掉强制性的前置步骤。AI 常会直接回答提示词描述的问题,却不核查管辖权、申请资格、时效和实际可用的救济。
“业主法团一直不处理漏水”可能涉及:命令其维修公共财产、赔偿违责造成的损失、准许进入单元、临时命令、对承包商提出建筑索赔,或同时提出几项不同诉求。这些并不能互相替代。
2. 它提供像法律的文字,而不是法律
大型语言模型生成最可能出现的文字序列。一个引证看起来真实,可能只是因为模型学会了法律写作的形式;这并不代表案件确实存在,也不代表案件支持旁边那句话。
在数据库中搜到案件名称,只是核查的第一步。一宗真实裁决仍可能来自错误的司法辖区、因事实不同而不适用、已被上诉推翻,或被引用来支持它从未裁定的主张。
3. 它混淆证据与论证
仲裁庭依据证据认定事实。AI 无法把住户的怀疑变成证据,证明某根管道属于公共财产、委员会行事不诚实,或邻居造成水损。
当使用者要求 AI 填补空白、强化陈述、重构对话或生成一张更清晰的图片时,风险会进一步增加。仲裁庭之后可能无法分辨,哪些是证人的真实记忆,哪些是模型补上的内容。
4. 它泄露他人的信息
一套分契案件材料可能包含姓名、单元号、邮箱地址、电话号码、银行资料、健康信息、闭路电视截图、门禁记录,以及对邻居的指控。委员会会议记录中,也可能含有从未打算交给科技服务商的内容。
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建议,机构不要把个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输入公开可用的生成式 AI 工具。
视服务条款和设置而定,提示词可能被服务商或其他方读取、用于产品开发,或难以彻底删除。阅读 OAIC 指引。
匿名化文件远不只是删除页首姓名。分契方案编号、地址、单元描述、日期和邮件原文组合在一起,仍可能识别出当事人。
5. 它把真正有用的重点埋起来
AI 几乎不增加成本就能生成冗长陈词,而篇幅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准备充分。到了聆讯,它可能把真正重要的四件事埋起来:所求命令、作出命令的法律权力、触发该权力的事实,以及证明这些事实的证据。
仲裁庭成员不应该在 40 页文件中寻找维修首次报出的日期。
6. 它在聆讯前就激化争议
AI 起草的信件可能指控委员会疏忽、恶意、欺诈或违反法定义务,因为这些标签听起来强而有力。但指控可能毫无依据,或与法律问题无关。
这会让各方在调解时立场更僵,也会破坏同楼住户之间的关系——而他们今后仍要共用电梯、屋顶和保险。
请明确要求对方在某个日期前采取某项行动。不要让聊天机器人把信写得“更法律化”或“更强硬”。
7. 它制造虚假的确定感
AI 回答不会经历一名好顾问应有的审慎过程:停下来索取分契图则、附例、既有命令、日期和往来信件。流畅的回答,很容易让一宗仍有疑问的案件显得已有定论。
风险并不限于免费聊天机器人。法律专用 AI 也会出错;差别通常在于其资料来源、控制措施和原文链接的质量,而不是可以免于核实。
实用的红黄绿灯指南
| 风险 | 任务 | 较安全的做法 |
|---|---|---|
| 较低 | 把你已经核对过的日期清单,转换为空白时间表格式 | 先删除个人信息。把每一行与原始文件对照,并遵守仲裁庭当前的 AI 规则。 |
| 较低 | 改善不属于证据的邮件文法,或缓和敌对语气 | 保留事实和所要求的行动。发送前把最终文本朗读一遍。 |
| 较低 | 总结公开的仲裁庭网页 | 只把摘要当作导航,再阅读并链接官方页面。 |
| 中等 | 总结自己的整套案件文件 | 确认工具的隐私条款和仲裁庭限制。使用本地或受控系统可降低部分风险,但无法解决准确性问题。对照原件核查每项摘要。 |
| 中等 | 构思要问律师、工程师或分契经理的问题 | 把输出当作问题清单,而不是答案,并删除无关项目。 |
| 高 | 确定诉求、条文、审理机构、时限或所求命令 | 查阅官方法律和仲裁庭资料。如果答案会影响立案或权利,应取得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
| 高 | 查找并总结判例 | 独立找到每宗案件,并阅读相关段落。绝不要用一个聊天机器人核实另一个聊天机器人。 |
| 禁止或严格限制 | 起草或改写证人证据、修改图片,或准备专家意见 | NCAT 禁止生成或修改证据;专家报告使用 AI 须获许可。其他机构也有各自限制。证据必须来自证人的实际认知,并应保留原始文件。 |
| 高 | 上传完整分契名册、投诉档案、闭路电视导出文件或未遮盖的案件材料 | 不要把个人、享有法律特权、禁止公开或保密的材料放入公共 AI 工具。先核查隐私义务和审理机构的指示。 |
“较低风险”只表示任务更容易核查,也较不可能决定某项法律权利,并不代表自动获准。适用的实务说明始终优先。
如何核查 AI 辅助准备的仲裁庭文件
发出要求信或递交任何文件前,按“来源优先”原则逐项检查:
- 确认受理机构。 从 NCAT、VCAT、QCAT、BCCM、SAT、ACAT 或法院官网开始,确认该机构有权作出你所寻求的命令。
- 打开现行法律全文。 使用州政府授权的法律网站,确认条文编号、原文、生效日期和任何过渡条款。
- 打开每项法律依据。 在法院网站、授权法律报告或 AustLII 找到完整裁决。搜索结果摘要并不足够。
- 阅读所引段落。 确认裁决确实支持该项具体主张,也适用于相关司法辖区。
- 区分事实与论证。 标明每项陈述属于证人可证明的事实、文件可证明的事实、专家意见,还是法律陈词。
- 核查救济与程序。 确认申请资格、调解、送达、时限、费用、表格,以及拟议命令的措辞。
- 最后再核对仲裁庭的 AI 规则。 加入任何披露或核实声明,删除任何禁止用途,并保留文件制作及核查过程的记录。
新州法律援助署向自行诉讼者提供了类似建议:AI 可以协助某些任务,但使用不当也会损害案件。其指引要求使用者回到官方法律资源,并在需要时取得法律意见。阅读 Legal Aid NSW 指南。
关于申请费、律师出庭和费用风险的更完整说明,请参阅我们的《2026 年各州仲裁庭费用指南》。如果纠纷仍处于投诉阶段,可使用《如何提出分契纠纷而不与邻居反目》中的书面升级流程。
《申请仲裁庭实务手册》则涵盖命令、证据包和聆讯准备。
如果你已经递交了 AI 协助撰写的材料
不要再问同一个聊天机器人,它自己的引证是否真实。也不要生成第二份 AI 回答来为第一份辩护。
应当:
- 在官方数据库中找到每项法律依据;
- 把每段引文与判决书或法律原文对照;
- 找出任何不存在、不准确或无关的内容;
- 保留已递交版本和原始资料;
- 就更正或撤回材料取得法律意见;以及
- 如需更正,尽快通知仲裁庭和其他当事人。
试图掩盖问题,可能比最初的错误更严重。涉及律师的澳大利亚裁决,已经出现个人费用令、转介监管机构,以及对执业证书施加限制的后果。
自行诉讼者虽不负同样的专业义务,但仍不得误导仲裁庭。
把 AI 当作整理工具,而不是事实与法律的来源
AI 在分契纠纷中确实有适合的工作。它可以降低面对大批文件时的压力,把日期整理成时间表,简化公开指南,或缓和邮件中的火药味。
当人们把流畅误当成权威时,它就变得危险。仲裁庭不需要一份听起来像大律师写的陈词;它需要真实证据、正确的法定权力、相关命令,以及一段把这些内容连接起来的简明说明。
如果 AI 为业主节省两小时排版,却让仲裁庭成员花半天核查虚构案件,那就没有节省任何时间;成本只是转嫁给对方当事人和公众。
本文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仲裁庭规则、法律和 AI 产品都会变化。递交材料前,请核查受理机构的现行要求,并就你的具体情况取得意见。
资料来源与延伸阅读
- UNSW 未来法律职业中心:GenAI, Fake Law and Fallout
- UNSW Law Journal:The Promise and the Peril of the Use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Litigation
-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The State of the Australian Judicature in 2025
- NCAT《程序指示 7: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
- NCAT:在仲裁庭程序中使用生成式 AI 时保护隐私
- VCAT《实务说明 PNVCAT 11: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
- 维州法律改革委员会: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Victoria's Courts and Tribunals
- QCAT:在 QCAT 事项中使用人工智能
- 新州最高法院:生成式人工智能资源与《实务说明 SC Gen 23》
- 维州最高法院:《实务说明 SC Gen 25》
- 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隐私与市售 AI 产品
- May v Costaras [2025] NSWCA 178
- Meniscus Pty Ltd ATF The Meniscus Trust v Chief Commissioner of State Revenue [2025] NSWCATAD 209
- HFI v Commissioner of Police, NSW Police Force [2025] NSWCATAD 171
- Metcalf v Hector (Civil Claims) [2025] VCAT 367